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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部分(第1/4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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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挤在树丛中就成了。

正弯腰拔草,突然耳边“嗡”地一响。一道黑影快地掠过,正掠过我的手,穿进树丛。

我赶紧站直,不再动,避免被出来巡逻的队员攻击,我已经确定——这里住了一窝蜂。

那是一种土蜂,也就是“黄夹克”,它们衔泥在窗根和墙缝间作窝。以前我不清楚,直到前两年,看到一只啄木鸟,啄我的窗棂,才发现上面一堆堆的黄泥,里面住了许多土蜂。现在我猜,又有了一窝。

我静静地等着,这一静,就天机乍现了。简直是一只接一只,在进进出出,而且一碰到我的窗脚,就不见了。

我跳出花圃,换个角度看,原来它们是住在我的窗子里。我的花窗是用铝条作“窗框”,那铝条是中空的,正好有一头露在外面,而且朝下,淋不着雨。这些聪明的“黄夹克”,居然就住在里面。真没想到,我天天在院子扫黑,其中有不少“主犯”,却出于我自己的门墙。

我冲回屋子,找出那瓶“杀蜂剂”。费了好大力气,才找开盖子。但是刚举起,又放下了。

我为什么杀它们?如果为了派蒂,杀死的蜂,身上全是毒药,根本不能吃。如果为了自己,它们从来不曾主动出来螫我,我又很少进入花圃。甚至可以说它们帮我传播花粉,跟我不是“敌人”,而是“共生、共荣”。

我现在要的是一只、两只,或每天收拾个一两只,好作出点成绩。何必把它们全杀死呢?何况这“杀蜂剂”罐上写着可能会腐蚀油漆类的建材,搞不好把窗子外面的白漆全腐掉了。

只是,我怎么抓这一两只呢?

如果把塑胶袋对准它们的洞口,飞出来的一定进入袋中。但这时若有回来的,八成要螫我。相反地,对着外面,很可能骗一两只归心似箭的,但窝里的千军万马,又必定立刻出兵,我不可能招架得住。

我该怎么办呢?

我走回屋子,坐在窗内静思。突然神清气爽,作出决定——不抓。

我发现它们的窝距离派蒂家不过三公尺,前些时那只被派蒂咬死的螳螂则是在窗上抓到,等于在那蜂窝的旁边。

我相信这里有着世世代代的螳螂家族在繁衍。它们都以这里为中心,向外发展,也在这里觅食。

我甚至想,必定有许多螳螂站在蜂窝门口,手到擒来,过一生。最早选择在这里生根的螳螂妈妈是多么伟大啊!

当然,那些蜂也很伟大。它们可能明明知道家旁住了“魔王”,却按时缴保护费,宁愿牺牲一些亲人的生命,来换取和平。

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厦,以前二楼开了一家赌博电玩店。大概怕警察,而在大楼门厅里装了一架闭路摄影机。后来电玩店关了,摄影机也拆了,好多住户居然怀念“当年”。因为那一阵子,大楼住户很少失窃,窃贼都怕被拍下来。

也想起纽约的小意大利区,居然是曼哈顿唯一能够夜半三更带着女朋友散步的地方。因为它是“黑手党”的地盘,谁敢在那儿作案,就可能躺在某个高速公路的旁边,或被绞肉机绞成狗饲料。

小意大利区开了许多雅致的餐厅、酒吧,保留了最原味的“爵士乐”,还开了一大堆画廊。

每次半夜,走在小意大利的街头,都觉得很像世外桃源,很幽静、很讽刺!

第十章 柳晴花明·绝处逢生

蔫土匪

十一月四日

虽然昨天夜里四点才睡,早上却十点就醒了。走出卧室,屋子里静悄悄的,拉开冰箱,连牛奶都没了。想到昨晚老婆说今天要带三位老人家一起去买菜,中午顺便带汉堡回来。

只好又回去睡,睡不着,躺在床上想心事。想派蒂也一样没有食物,兀自攀在罐口的纱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觉?或在想心事?

当所有的虫子都死光了,作为一只螳螂,就算能不饿死,活着又有什么意义?

许多人都“耻为天下第二名手”,不为冤仇,也无宿怨,只因为你是可以与我争雄的人,为了证明我最强,我就要跟你斗,把你解决,从此确认我是“东方不败”。

看看派蒂,她的屋子里满地的虫头、虫肢,每个进来的昆虫,就算跟她差不多,甚至比她还高大,都死在她的手下。她证明了自己是“东方不败,只是这”不败“,又如何。

“卧榻之旁,岂容他人酣睡”,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。两个抢匪,连手出击,抢到了金银财宝;当天晚上,虽然四野无人,敌人全都死光、跑光了。两个人相对,反而睡不着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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