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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部分(第1/4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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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嗬,这不是洛科么?”老麦迎上来,站在我的面前笑嘻嘻地叫道:“真是稀客呵。”

见到老麦的那一刻,我突然忘掉了饥饿。因为此前我有些萎缩的、弯曲的背脊伸直了。我松开拉住柳迎风的手,向前走一步,顺势拍拍老麦厚实的肩,笑着打招呼。然后把柳迎风简单地向老麦介绍了一下。

老麦凑到我近前,在我耳旁说了些什么,我没听全,但大意知道了。老麦是在夸赞柳迎风漂亮之类的话语。我笑容满面,一副得意洋洋的姿态。男人都喜欢自已的女友被人夸耀,男人深藏不露的虚荣心一般都在这里被泄漏无余。

我脸上始终挂着称心如意的笑意。之后,我便开始打量着老麦歌厅,就像打量一个久别的故人一样,带着一丝重逢的激动的感情。老麦歌厅还是一年前的老麦歌厅,里面的装饰布置一点都没有改变。然后,我的目光就不停在老麦歌厅里荡来荡去。显然,我是在寻找梦露的身影。开始有些矛盾的心情,从进入歌厅里来后,便越来越明朗起来。我想看看梦露,从她的模样儿,确定一下她过得好不好。这年头,活着的确不容易。活得好与坏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。

我将老麦歌厅看了个来回,没有看到梦露。

我又打量老麦。老麦也当然还是一年多前我见到的老麦。身体胖敦敦的,枕木一样的上下一般粗,一双小眼睛还是那样被埋进了脂肪堆里去了,而且越埋越深。尤其是在老麦笑的时候,它便露出一副很有些受了委屈的小模样儿。老麦浑身最使人喜爱的、也是最可爱的硬件就是他的小眼儿,看谁都那么富于感情。

但老麦始终还是一个小商人,一个习惯把目光盯住经济适时赚取利润的商人。老麦只是个经营歌厅的小商人,但绝对算得上是个成功的小商人。整条街面上,可以说歌厅鳞次栉比,但老麦的歌厅的生意火爆得无人能比。这与老麦精通为人处世之道是离不开的,还与老麦歌厅的风格作派有关。老麦歌厅是集老麦的个性于一体的。他的作派全然是一副自由主义者的作派,他也刻意把他的歌厅的氛围创造成一片自由主义的作派。我喜欢老麦歌厅的气氛,也喜欢老麦。无论在老麦歌厅里,还是在老麦身上,我似乎像找到了从我身上泯灭或丧失怡尽的某种个性。也就是那种接近人本性的东西。来这里的人,大多都是一身休闲服,脏透的、旧透的牛仔裤和随便一件什么T恤衫。每个人的表情都真实而透彻,人们不需要哲学家们自认为万能的“哲学道理”,人们情愿要刘德华的《男人,哭吧不是罪》。让循规蹈矩、虚伪造作、装腔作势全他妈的见鬼去吧!

老麦终归是个商人,商人身上与生俱来都是带着铜钱的气味。大多数商人身上由外及内都带着这一种气味。但老麦却不!他身上除了铜钱的气味之外,还有纯粹的自由主义者的气味。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的身上仿佛没有一根筋脉是堵塞着的,它们全都是畅通无阻又互相通联的。

老麦特别迷恋尼采。我也是。现在没多少人迷恋这个“怪老头儿”。我和老麦能成为朋友,也就是因为尼采。

我更喜欢老麦的歌厅里充斥着的那股自由主义的境地。高雅的、低俗的;浪漫的、浅淡的;温情的、歇斯底里的……在爱的范畴内,你想哭就哭,想笑就笑,想喝酒就喝酒,想抽烟就抽烟,想接吻就接吻,想把昨天捣毁就捣毁,有爱来的时候就别轻易错过,有需要的时候你就说,有了快感你就大声喊……进来之前,请摘掉你的面具,尽量张扬你的个性,只要你自由快乐就好。说白了,老麦的歌厅就是为了渲泄和释放自我的。也是一个充满欲望与我行我素的激|情之地。

也就是说,老麦的歌厅的气氛最适合孤独的、失意或失恋的人来。说白了,老麦歌厅里的气氛就是一种带着明显的颓废的、迷惘之气。用老麦的话说,他的老麦歌厅就是建立在以痛苦敲击着痛苦、以孤独来诠释孤独、以颓废玩弄着颓废的地方。这就叫以毒攻毒。

老麦歌厅是失意人幻想的天堂。准确地说,是被那些由人类的社会、人类的群体里开除的、一部分行走在社会边缘上的人的天堂。老麦歌厅提供给人的就是一个没有成见、没有嘲讽、谁也不会去问你有多少财产,读过多少书……在迷雾般昏暗的灯光里,你可以毫无保留地扯下你的面具,这里没有倾诉,这里只有发泄。你可以在这里重新获得你丧失的或被现实泯灭了的个性。老麦的歌厅给人的是一种类似澡堂一样的感觉。澡堂是一种自我回归之地。人们退却了身上的衣着和身份,最终还是会回归于最初的赤条条。

老麦的来历我们一无所知,我们只知道老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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