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尉十三没有心情赏菊喝酒,他正匆匆驾着马车赶往怒石镇。
尉十三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,脸庞清秀白皙,红唇明眸,微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两个酒窝,虽然眉宇之间尚带一丝稚嫩,但漆黑的眼珠却透着咄咄逼人的英气。
对于他而言,今天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。
他不辞辛苦,冒着酷热一路狂奔,只为了一个目的。
抢劫一家钱庄。
——千斗鑫。江北首富金无稽在怒石镇刚刚开张的第三十六家分号。
这个主意听上去很是疯狂与荒谬。以江湖人的观点来看,根本就是丧心病狂。先不说这间分号雇佣的保镖是关东第一快剑——廖鹰,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致命剑手。
更重要的一点,千斗鑫是斐名天下的老字号,九代经营,历经一百八十余年的岁月洗礼,在江湖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。
千斗鑫是公认的道义号,票号创建伊始就立有一条奇怪规矩,凡是潦倒落难的江湖义士,只须留下名号,立下一张字据,就可以借支一笔银子。
道上混的,又有谁敢保证自己一生无虞?好借好还,再借不难,从千斗鑫借过钱的人,渡过难关后大多会连本带利的还回来。欠着千斗鑫人情债的侠士不计其数。若是真有人想去惹麻烦,估计很快就要倒大霉。一旦成为武林公敌,绝对没有好下场。
千斗鑫彷佛就是扶危济困的道义。是以,百余年来,一直没有人甘冒江湖之大不韪而去造次。
(二)
“凡事都有第一次。”
“即便是抢劫钱庄,也务必干净利索,毫不留情。”
尉十三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,只须拔出青爵剑,以惊世骇俗剑法震慑店中人,从容不迫取走一万两黄金,兵不血刃,即可大功告成。
他坚信这种方式直截了当,简单而有效。
他身上流淌着倔犟与执著的热血。凡是认定的事情,绝对不容更改,就算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。
他在岔路口的樟树下勒住马车,远远地看着镇子的轮廓。虽然不希望被任何事情耽误行程,此时他却不得不稍事休息,让拉车的马歇息脚力,缓解疲乏,否则它们随时都会倒毙在路上。
一只秋蝉从远处飞来,发了疯似的撞向树干。
‘啪嗒’,落到尉十三脚尖前,他弯下腰用两根手指捏住,任凭布满黑色纹路的翅膀极力振动。
他深深吸了口气,松开手指,任秋蝉笨拙着飞向茂密的枝桠。
‘呛’,他忽然拔剑,青爵剑在阳光里划出一抹青泓,清湛的耀眼。
秋蝉落地,再也无法飞起,两片透明的蝉翼在空中翩翩起舞,随风飘的远了。
尉十三对这一剑很满意,无论拔剑还是出剑,一切都似行云流水,羚羊挂角,不着痕迹。
此时的风,徐徐掠过发际,也拂过剑刃。
‘铮——’剑身轻微的嗡鸣之音恍若妙不可言的天籁,让他听的痴了。
千古名器,懂得为知己者而鸣,人呢?是否也会为剑而战?
青爵剑,薄且泛白的剑脊隐隐透着青筋,剑身蕴含的森寒叫他在烈日下感到无比宁静。
这剑有七百个年头了罢。
他的手指拂过剑锷上刻着的四粒蝇头小篆:戒急用忍。
少年人的血管里流淌着灼热而滚烫的血液,又有谁能戒的了急?用的了忍?人生百年,不过弹指一挥间,仗剑江湖,马不停蹄尤嫌太迟,又何须求忍?
尉十三感觉自己也像极了这柄剑,干净、清澈,朴素。
他认定自己和任何一位剑客都不同,他有一颗无比坚定的心,无比坚定的信念。他已将信仰托付于剑,连同灵魂。
(三)
出发前依照惯例,他沐浴焚香,斋戒三日。只不过,他似乎刻意忘掉了一件事,今天不是一个吉利的好日子。简直就是一个令人倒霉的日子。
黄道如此记载——
宜:祭祀祈福入殓余事勿取;
忌:诸事不宜;
绝对的意外
第二章 绝对意外
(一)
尉十三终于瞧见了镇中心矗立的五色怪石。那堆山石乱棱穿空,瘦石嶙峋,鬼斧神工,像极了怒发冲冠的须发,故称之为怒石,镇子的名字正是来源于此。
怒石镇原本是毫不起眼的弹丸之地,只因濒临长江,扼守于通往慈航渡口的官道上,早年做过水军营寨,现已废弃多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