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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部分(第1/4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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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晶莹沙

第一卷

第一章 前生种种

“李丁,男,19岁,穆成大学艺术设计一年级学生,生活在一普通家庭。没有特长,喜好:读《泰戈尔诗集》。”齐程霜,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,斜倚在天台的护栏上,望着楼下熙熙攘攘的学生,找到了那个不急不慢悠闲踱步的身影,又看了一眼刚才手下送来的调查报告,不禁喃喃自语:“只是这样吗?为什么我总能感觉到你那好像刻在灵魂深处的寂寞和不在乎。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能不能记得当年的我。”

李丁,不急不慢的在校园里悠闲地散着步,目的地…图书馆。如果用一个字来对他进行一个概括的话,那就是—懒,两个字…很懒,三个字…非常懒,四个字—懒到极致。他几乎不笑,因为懒得运动脸部肌肉;他很少说话,因为懒得开口,他写名字很快,因为他给自己取了一个笔画很少的的名字—李丁。然而正是这样,为他平添一份神秘的气质,慵懒的特色。

曾经有人问他,为什么喜欢泰戈尔,他无语。为什么呢?因为读着他的诗集会让人感觉到心境上的无比平和吧。一直到14岁那年夏天的午后他才知道,原来他追求的都是自始至终都是平和的生活,那个少年得意洋洋的笑脸是第一次他看到人笑没替人感到累的笑脸。只是他有资格享受那种平和吗?他懒得想,也不想去想,只是习惯性的拿上一本《泰戈尔》沐浴在阳光下打着瞌睡。

“喂~~”,一道清亮的少年嗓音响起,他小心翼翼的碰了碰在图书馆角落的李丁。见李丁没反应,又重重的推了几下。李丁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头,其实凭着身体的直觉,早在他靠近的时候就已经醒了,只是既然对方没有恶意,那他也懒得动弹。李丁掀开一只眼睛瞅着来人,用冷漠的眼神无言的说着:有话快说,有屁快放。“咳”,少年,也就是齐程霜,尴尬的别开了眼,又继续说:“你为什喜欢读《泰戈尔》?”

略一掀眉毛,李丁为他这个问题感到诧异,难道他大中午的冒冒失失的打扰人午睡就是为了这个问题。

尴尬过去,齐程霜恢复了以往的风度翩翩,“你追求的一定是那种平和、纯真的生活吧。”似曾相识的话语,似曾相识的语气,似曾相识的神态,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夏日的午后在咖啡厅打盹的的时光。

调皮的一眨眼睛,仿佛知道对面之人不会接话一般,齐程霜又继续自说自话,“嘿嘿~~~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吗?因为诗人是‘人类的儿童’,他们都是天真的,善良的。而泰戈尔更是一个‘孩子的天使’,他的诗正如这个天真烂漫的天使的脸;看着他,就‘能知道一切事物的意义’,就感到和平,感到安慰。你这么喜欢读泰戈尔的诗也无非是因为那个原因吧。”

一反眼中的的得意,齐程霜认真的对李丁说“我叫齐程霜,你呢?”

李丁看着面前这个阳光少年,一如当年的开朗,李丁微微一皱眉头,接着旁若无人的伸了个懒腰,看了一下手表,把书放回到书架上,回头冷冷的道“是你啊!”然后就头也不回离开了图书馆。齐程霜愣了一愣,等晃过神了以后李丁早已走的不见了踪影,“喂,你好歹也得告诉我你叫李丁吧,喂~~~”

“那个,同学,图书馆里禁止大声喧哗。”一个女老师小声的出声告诫。齐程霜循声回头,看到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这里,像看白痴一样,顿时他对李丁的腹诽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点,“嘿哈哈,那个对不起,我先走了。”然后就逃也似的逃离了图书馆。

“代号:风;任务:击杀天至集团总裁私生子王子凌;时限:一周。”当在集团网站上看到那个新布置下来的任务,李丁只是惯常的挑了挑眉。是的,他是全球排名第一的“凌组”里的杀手,代号风,组织里排名第三。大学生的身份只是伪装,从小到大的各种培训、训练,从身手到常识,从语言到风俗,从生存法则到术法研究,该会的都会了,不该会的也会了,所以在他16岁那年完成第500件任务的时候,组织里做为奖励给了他一个普通学生的身份伪装,然后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李丁,只能说偶尔像这样的普通人生活也不错。

大家都说他很冷,说他冷的不似普通人,所以他就把他的冷转化为他的懒,冷人不多懒人总该多了吧。就这样懒懒的生活,冷冷的对待人生。别人眼中有多懒,实际上他就有多冷。他不知道人生的意义何在,就像不知道为什么人那么爱笑爱哭一样,这两个问题对于他是同等难度的。生亦何欢,死亦何惧。生与死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,只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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