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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,便听到沈凛说要外出喝酒。
对啊……利宾纳有选择的权利,沈凛也有啊!我不能因为利宾纳喜欢黏他,就硬要他陪同利宾纳吧?
打开房门,我对利宾纳示意,要它过来,但它还是对我不瞅不睬。而沈凛在察觉到利宾纳的不愿,硬把它塞到我手中便转身而去。只是过不了一会,利宾纳开始抓房门,告诉我它要离开。
随便它了!既然它不喜欢伴在我身边,我也不便强留。打开门让利宾纳离开后,想专心的做功课,但不知那来的烦躁感,让我无心在写下去。罢了罢了!不写就不写,与其让我因计算失败而把习作撕毁,我还宁愿欠交课业。
怀着这样的心态抱头大睡,不消一会我便进入梦乡。也不知睡了多久,只知道自己是在听到声声猫叫才辗转清醒过来。望着利宾纳,只见它一脸担忧,不断以口拉扯,着我到某个地方。环顾空旷的屋子并不见沈凛,我的心开始不安起来,直觉认为沈凛出事了,连忙尾随黑猫寻找。
混蛋沈凛!又给我喝得烂醉的睡在巷子里!对于我的规劝,他还是不屑一听。对于这种不听忠告的人,我应该不理他,任他自生自灭。但为何我还是要背他回家,还为他放上毛巾及准备醒酒茶?我愈来愈不明白自己了。
看着利宾纳担忧的伏在沈凛身边,我不禁轻问一声:「若果出事的是我,你会担心吗?」但利宾纳却没有理会我,还是不断轻舔沈凛。为自己无稽的期望笑了一下,留下一人一猫,我回到自己睡房,决定不再期待。
沈凛篇——11
「沈凛的时代已经结束了,看他以后还可以怎样招摇。」
「发烧?真巧啊,这样我们就不用怕他反抗了,好好地教训他吧!」
「自作孽,这都是你自找的。」
「凛,告诉妈妈,到底是谁害你这样,我帮你报复,我要他们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!」
「傻儿子,你为了他们而自杀,心痛的也只有我们,这值得吗?」
「凛,放心吧,没人可再伤害你的了,我会保护你,我会爱你,所以忘了那件事吧。」
是吗?这就是你们的爱吗?这就是你们这些嘴里说爱我的人,给我的爱吗?就是充满着欺骗、背叛、强迫及伤害吗?要把我逼至走投无路的,这就是爱?如果爱就是这样的存在,那我惰愿不要。
「凛!你疯了吗?你竟然拿刀刺你妈?大逆不道!」
「我不要……你们爱我……也不要爱你们……」
「你……你给我滚,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们面前,我当从没生你这人!」
我好像……想到些不太好的事,一些在六、七年前,我以为自己忘了,也很应该忘掉的事,但在听到那少年,口口声声说自己很爱利宾纳的妈妈,却又亲手……活生生地打死母猫时,我突然想起很多事,却想不起如何爱一个人。
如果爱真是那种丑陋的东西,那我情愿不要,不管是别人给我的,还是我给别人的。
但,在想起那些事后,会难受的,还是必然的事,而我能找到的解决方法,也就是唯一的方法,就是到酒吧把自己灌醉。
只要喝很多很多的酒,人便会变得神智不清,脑袋一片混沌,手脚酸软,发不了力,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,我的思绪才可停下来,休息一会,忘了如何计算别人,也忘了别人如何计算我。只可惜,喝到这种地步,别说寻欢作乐了,我连回家的力量也没有,能够顺利地爬到后巷,找一个舒适的姿势坐好,然嶀@觉睡天光,已算我够运及厉害。
然而自从程慕南出现后,这种生活便开始改变了,我不再睡到后巷,而是在每次喝醉后,都有一只忠心耿耿的犬科动物莫名其妙地出现,把我叼回家,把我放到床上安置好,更为我准备好和暖醒酒茶。
很明显,说程慕南像极了一只狗,并非我的恶质,而是事实胜于雄辩,世上哪有人,可以每次都从不同的阴暗小巷子里,把一个人拾回来?他一定有很灵敏的嗅觉!
看着程慕南为我准备的早餐及醒酒茶,我由衷地想着,心中的郁抑感也开始消失。
「我说呢……小南啊,你真的很像一只狗狗。」
在利宾纳加入这个家不久,某天,程慕南硬是要我吃饭,着我乖乖地坐着等时,我望着他穿着围裙的背影,忙碌地在厨具前左转右转,只觉得这模样的他可爱至极点,活着一只为主人叼拖鞋报纸的狗,我不禁托着头,笑咪咪地说道。
至于小南这个名嘛,既然他是可爱的狗狗,而我又是他的主人,